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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

机构名称: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

负责人姓名:朱方军

机构地址: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B座6楼

机构电话:827253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机构职能


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作为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集中行使综合监督执法职权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区域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一)主要任务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实施全市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对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实施监督管理;对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完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关于理顺市区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的通知》(咸机编【2007】13号)精神,负责市直范围内(含咸宁经济开发区)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设5个内设科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全局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年度考核、晋升晋级、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书起草、文电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后勤保障、财务管理、接待联络、安全保卫等工作;综合协调与其他有关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宣传培训工作。

2、稽查科(计划生育监督科)

负责全市及局机关的执法监督与稽查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各项法律事务及卫生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重大或跨区域违法案件的处理;负责全市各类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参与市卫计委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与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评估;委托对全市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子女的重大案件、以及其它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执行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罚决定;审查办理全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处罚)案件手续,并协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生育案件处理材料的审理;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3、医疗卫生监督科

负责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两非”案件查处、整顿非法医疗广告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传染病防治机构实施传染病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医院感染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对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采供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负责医疗机构消毒工作执法检查,对医疗机构开展消毒监测工作;负责市卫计委指派的市属医疗机构内的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医疗卫生、血液安全、母婴保健和传染病防治监督违法案件查处。

4、场所卫生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开展卫生监督、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审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向省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申报及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单位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与审查;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的技术指导;负责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处理)建议,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5、职业卫生监督科

负责全市《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承担全市职业病鉴定工作,并对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管理;负责对全市放射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及开展放射介入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放射诊疗许可的审批、许可;负责全市放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建设项目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卫生的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指导。

纪检监察、工会等机构按规定设置。

地址: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B座6楼。

联系电话:0715-827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