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
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示表
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 |
子项名称 |
母婴保健技术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 |
审批部门 |
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联办件 |
审批类别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其他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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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范围及条件 |
审批范围:在咸宁市辖区内申请设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审批条件:(一)符合当地区域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被批准开设妇产科、儿科等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科室;(三)按照国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要求开展有关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定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期限 |
3个工作日(不包括补正资料、现场审查、专家评审、整改、公示等所需时间)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申请材料 |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表》;(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等技术》(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四)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服考核合格证书》 |
证照批复名称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机构设置审查—执业登记-发证 |
办理部门 |
咸宁市卫生计生委基妇科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窗口 |
咨询建议方式 |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窗口(联系电话:0715-8126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