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咸宁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856/2020-06254 文       号 : 咸卫办发〔2020〕7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
名       称: 关于印发《2020年咸宁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5-06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2020年咸宁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已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参照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咸宁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咸宁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健康咸宁为引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服务能力为抓手。立足“三论”,即“人民中心论”,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主要矛盾论”,解决人民对健康的美好需求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健康中国论”,全面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卫生健康目标任务,奋力谱写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主要预期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卫健委总体工作思路,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确保疫情不反弹。全面推进健康咸宁建设,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二次复评,至少新创建6个国家卫生乡镇,孕妇死亡率≤14/10万,婴儿死亡率≤6.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低于15.9%,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5岁,居民健康素养率达到2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县乡医疗资源全部整合到位,群众县域内就诊率≥90%,基层首诊≥65%,医疗费用增长≤1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占比≤30%。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加到30种,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率达到100%。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到4.5‰以上;晚血病人救治率达到100%。持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市中医医院通过“三甲”复审,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甲”水平,创建2个省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6个省级县级医院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完成一村一名大学生招生200名,全年无偿献血9吨以上。着力夯行业治理能力和职业病防治能力,“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完结率达100%,市、县政府签订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任务全部完成。完善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配套政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创建3个以上“暖心家园”活动阵地,医养结合居家养老签约服务增加到1500人,建立村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网点达1100个。
1.强化定力抓新冠疫情防控。慎终如始,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加强分类技术指导,精准施策,围绕“四早”要求,全面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发热门诊设置、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做好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救治。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措施。
2.强化统筹抓健康咸宁建设。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部门联动,强化考核评价,形成工作合力;细化调整2020年健康咸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卫生创建,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各县市区开展国家级、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每个县市区新增1个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一批健康村镇、机关、学校、医院等;整合全市健康宣传资源,打造“七个一”宣传平台,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3.强化担当抓医药体制改革。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联动,同步推进人事、薪酬、医保等激励机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市级公立医院债务审计工作,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开展医院章程制定、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等制度建设,激发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内生动力。
4.强化履职抓健康扶贫工作。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务院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省、市专项检查考核以及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活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扩大大病救治病种范围,严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道防线”,严格执行新“985”政策;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达到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适”、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票制”结算制。指导贫困地区完善留住人才、留住技术、提升能力的健康扶贫长效机制。
5.强化责任抓应急体系重构。以新冠疫情暴露出的问题、短板为导向,制定完善《咸宁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构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基层卫生服务三大体系项目库,推动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网络建设,着力提高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加强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疫苗采购、运输和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环节全程规范管理,加大青少年学生视力防控试点工作力度,做好国家心血管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艾滋病和结核病检测的可及性,切实落实新生入学筛查、晨检、因病缺课追踪、健康教育、公共场所消毒和通风等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救治和管理工作,巩固血吸虫病和疟疾防控成果。
6.强化基础抓服务能力提升。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策划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绩效考核,市中医医院通过三家复审,启动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工作,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临床(中医、妇幼)重点专科,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完成“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招生任务。出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支持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取得行医资格。
7.强化法治抓行业综合治理。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建设法治卫健。统筹资源和力量,强化合作,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涵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落实职业健康监测监督。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集中各方力量,优化行政审批,推进“一张网”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医改、+业务监管、+医疗便民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慧计生”等工作。
8.强化发展抓人口政策调整。重点是抓好“一老一小一弱”健康服务。巩固提升医养结合成果,加快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完善“签约医”两院共建、提升“医融养”服务标准、规范“养办医”服务路径、扩大“医入户”人数。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的意见》,加强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重点抓好国家托育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推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全面铺开。继续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帮扶活动,重点深化计生特殊家庭心理援助志愿服务和家政服务等特色帮扶项目“五个全覆盖”。各县市区出台计生协改革方案,全面落实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
9.强化规范抓机关效能提高。聚焦基层减负,精文减会,提高公文质量。规范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机制。扎实做好卫生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扫黑除恶工作。全面加强绩效考评、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档案管理、保密相关要求。
10.强化保障抓主体责任落实。及时跟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系统内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压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主体责任,实行管党治党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形成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种意识”,践行“四种形态”,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示范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