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7856/2024-0769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市卫健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坚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加强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专家论证,加强风险评估,并规范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三重一大事项报送登记研究109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修改、备案等工作,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标准,规范流程。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全面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卫健委全面清理了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修改1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17件,宣布失效2件;市卫健委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5件,新增件1件,宣布失效2件。按照《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入库24件。
(三)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与市医保局开展了抽查互评,整改问题3项。制定并实施了包容审慎四项清单,2023年实施首违免罚3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咸宁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暂行办法》,开展涉企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落实整改问题15项。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5例。2023年,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立案查处291件,罚款金额98.68万元,其中市卫健委办结行政处罚11件,罚没金额4.17万元,受理办结行政许可1361项。全市共发放双随机任务611件,关闭65件,全市已监督完成双随机任务546户,完结率100%。
(四)强化普法宣教。一是扎实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印发了《2023年度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围绕党内法律法规、卫健部门法律法规、重点法律法规安排了16项行动计划。组织市直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聚焦卫生健康行业,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二是认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完成法宣在线平台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数98.26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观看庭审直播,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3次。举办了全市2023年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暨开展案例评查活动,着力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警示宣传教育2次。三是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法治文化与卫生健康行业文化融合发展,推进法治医院、清廉医院建设,倡导良好医德医风。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有待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薄弱,对直属单位法治建设指导还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缺乏细化的内部管理和责任分工,流程清单不完善。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学习放在首位,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主要领导清单式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五个原则,依法履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一是强化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主要领导深度参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班活动,交流研讨了法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参加法治培训4次。带头完成在线学法和考试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和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均为100分。二是做到“四个亲自”。即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亲自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30余项,多次研究疾控体系重塑以及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主要领导带头并督促提醒监督领导班子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7月24日,召开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亲自讲授廉政专题党课,特别提醒11家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廉政从业。持续关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严格要求窗口对标省“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据统计,我委网办事项达到总办件事项的90%以上。针对信访投诉难点痛点,指导建立了《市卫健委12345热线工单办理制度》,印发了《咸宁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规范办理流程,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2023年办结12345工单478件,阳光信访系统160件(含重复件)。充分尊重和支持司法工作,落实检察建议3件,行政复议1件,依法出庭应诉2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法治咸宁建设,“一规划两实施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管理质效。
(一)不断健全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委党组领导立法、依法决策、保障执法等各项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领域和全过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考核结果应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实;坚持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等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制度。
(二)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加强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专家论证,加强风险评估;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加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持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三)深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序推进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构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落实告知承诺、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和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行动,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考核评价工作,落实好“店小二”服务工作机制。
(四)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强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健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完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促进咸宁高质量发展等普法主题活动,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普法对疫情防控的保障性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