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索引号 : 011337856/2022-1357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武咸同城”发展公共服务组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0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融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发展战略,推动“武咸同城”发展。结合公共服务组工作职责,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围绕武咸同城化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武咸公共服务等领域同城化发展,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措施细致、切实可行的“武咸同城”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加强基础教育资源统筹,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教育供给、教育教学、教科研、学校管理等方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深入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享,发挥在汉师范类院校、教师培训机构优质资源,积极组织咸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武汉参加国培、省培项目,提升教师发展专业能力。积极争取武汉市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对口合作交流,促进中小学、幼儿园之间的结对交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共同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教育发展、课程改革等热点问题的研究,建立中小学研学课程资源(基地、营地)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推进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与武汉东湖高新区高科技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武汉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鄂南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资源共享,打通武汉与咸宁中职招生通道,探索武汉市优质中职学校单列招生计划在咸宁市招生。(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高教资源共享,主动承接武汉高校外迁和功能外溢,建设咸宁“武汉南”大学城。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访学、学科共建、科研成果转化等多方面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高等学校共建城市圈高校在线课程联盟,提供优质在线课程。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开展科技合作与联合攻关,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跨市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水平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探索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或部分保费。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动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工作,依托全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平台开展转移接续经办服务,保持制度间衔接顺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深化区域工伤、失业保险合作。在武汉城市圈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工伤康复机构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建立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指导和经办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展数据信息共享、“减证便民”,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努力实现参保居民办事“不用跑”、无谓证明“不用交”、已有信息“不用填”。(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深入实施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急诊和部分门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监管合作,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医疗资源共享
完善医疗服务共享机制。推进县级医院与武汉三甲医院合作全覆盖,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在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科研、双向转诊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探索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试点。开展临床化学检验、血液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等检验项目试点,规范各专业互认程序。推动城市圈卫生应急指挥与疫情大数据信息指挥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立血液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城市圈内血费异地报销联动机制,减少城市圈内献血者血费报销环节,为献血者提供方便。建立城市圈血液应急联动指挥平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善妇幼保健一体化。健全城市圈妇幼保健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圈内新生儿、孕产妇急救转运系统和妇女儿童重大疾病转诊网络。(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进城市圈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进城市圈内社区卫生服务结对共建,实施社区卫生设置规划、建设标准、服务模式、信息网络、规范管理、检验检测、人才培养等“七个一体化”。(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养老服务合作共享
建立养老服务协作机制,开发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围绕各地养老服务需求,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强化专业培训,培育区域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市场,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互认。探索异地养老服务机制,共同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区域人力资源协作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联合推进高校毕业生调查登记和城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共享,监测毕业生就业状况和趋势。整合发布城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用人单位进高校开展专场招聘,联合开展城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开展城市圈创业服务。成立城市圈公共创业服务联盟,联合开展城市圈创客节、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公开遴选创业新秀、创优项目,共同打造城市圈公共创业服务品牌。推动城市圈各市开展“双结对”合作,共促创业型城区(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启动干部人才交流合作培养工程,城市圈各市互派发改、规划、交通、城管、城建、环保、金融、科技、文教、企管、医疗、招商等方面人才互相挂职。联合开展城市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培训。定期开展城市圈博士学术论坛,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开展政校行企联合培养,继续面向农村基层、行业企业,持续开展“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一线劳动者培养计划”。(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城市圈人力资源协作,建立以武汉人力资源产业园为中心、咸宁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为补充的“一园多区”格局,依托咸宁市公共实训基地,借助武汉技能人才集聚的优势,建设武汉城市圈大学生技能提升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湖北省集训基地、技能鉴定基地和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进文化领域联动发展
配合建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联盟机制,共享区域内公共文化资源,联合编目、统一书目检索,逐步实现区域内图书通借通还。联合打造武汉市城市圈品牌文化活动。逐步建立武汉城市圈艺术普及师资库,探索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培共享机制。提高博物馆展览和服务水平。以更多的现代科学技术增强展览的参与性与互动性,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展览水平,增强博物馆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完善赛事活动协同机制,强化赛事质量和运作效益,放大圈域示范引领效应。组织举办圈域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探索创建圈域运动项目联赛,共同申办、举办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共建高品质的国内著名旅游目的地
对准武汉人民“胃口”,找准卖点,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围绕“春华秋实”,建设中国桂花城,打造一批独具鄂南风土人情的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围绕“冬暖夏凉”,整合市区及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温泉旅游资源,打造以九宫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为代表的“纳凉消夏”胜地;推出三国赤壁、万里茶道、温泉养生、康养旅居、湖光山色等特色主题旅游精品线路,让武汉人民来咸宁“春踏青”“夏消暑”“秋赏桂”“冬养生”,建成武汉的“后花园”“休闲地”。依托城市圈高铁网络和站点,推进高铁站点旅游咨询、集散和服务设施建设,推出“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快捷旅游线路和产品。配合武汉推广旅游卡景区通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探索城市圈旅游联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城市圈旅游联合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旅游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加强旅游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对列入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名单,实行信息互通互联。逐步打通城市圈旅游投诉通报和处理渠道,构建旅游应急突发事件的联动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