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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
机构名称:基层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
负责人姓名:宋秀丽
机构地址:咸宁大道9号
机构电话:81335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机构职能
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定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15-8133581
地址:咸宁大道9号(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