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856/2025-2047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卫生 发文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的答复
洪丽、黄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咸宁市女性孕期和产后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建议》已收悉。该提案准确把握健康中国战略内涵,聚焦孕产妇心理健康这一重要公共卫生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意义。我委高度重视此项提案办理工作,及时与委员联系沟通,召开提案办理研究会,并联合市教育局协同推进。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现状与进展
(一)政策体系构建情况
我市已将孕产妇心理健康纳入《咸宁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咸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建立"卫健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孕产妇的心理辅导服务,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孕产妇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加大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社区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现有服务网络建设
1.三级筛查网络基本形成。一是全市70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心理健康评估纳入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通过孕期建档、产后访视等环节初步筛查心理问题。二是全市有28家助产机构,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在妇产科设立早孕关爱门诊的有27家,设置孕妇学校的助产机构有22家,其中17家将心理健康纳入孕妇学校必学课程,17家通过早孕门诊、孕妇学校等形式开展面向孕产妇的心理健康讲座。三是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心理专科优势,开展抑郁症评估干预工作,降低产后抑郁症的发病率,保障孕产妇的身心健康。
2.专业服务能力提升。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学习和培训。二是对基层妇保人员和助产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孕产期及产后心理障碍疾病和心理疏导方法、方式的培训,近三年累计培训妇幼保健人员236人次。三是制定《咸宁市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规范》,统一筛查工具、转诊流程和干预方案。目前围产期心理评估目前主要依靠病史采集、精神检查和量表评估,同时辅以影像学检查、生化检查等手段排除器质性疾病。
(三)特色服务项目开展
1.关口前移。我市所有中小学都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对在校女生进行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的知识宣传教育。10-13岁侧重生理启蒙,比如月经、身体变化;14-19岁增加性教育、人际交往、情绪管理、自尊自信等内容。全市专兼职心理老师654人,确保能开足开齐课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优生优育打下良好基础。
2.健康教育。一是联合妇联、社区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讲堂”“家庭关爱培训”等主题活动,提升公众认知。2025年1-6月,全市共开展面向孕产妇的心理健康讲座51场次。二是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开设课程时加入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对孕妇及家属进行共同宣教,强调孕期保持心情愉悦、重视围产期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并鼓励自查及家属关注,对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咨询、早疏导,以预防精神障碍疾病的发生。
3.门诊建设。2025年在助产机构全面开设围产期心理保健门诊,并实行双月调度制度。针对孕产妇从备孕期、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住院分娩前以及产后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生育全程的动态评估,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心理健康服务,并对重点人群进行更多次的持续评估及追踪随访,对高龄、高危妊娠等特殊群体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保障母婴安全。
二、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全生命周期心理健康宣教
1.青春期教育。加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建立医教协同机制,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开学第一课”讲座活动。优化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增设青春期心理调适、生殖健康等内容,减少非意愿妊娠。
2.围产期保健。通过多渠道普及孕产期心理知识,开展"好孕课堂"社区巡讲、孕产心理科普短视频大赛、"丈夫课堂"等专题宣传活动,减少孕产妇心理压力。孕期及产后定期筛查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对既往精神病史或高危人群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确保心理问题早发现早治疗。
(二)完善家庭支持体系
1.在妇幼保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增设“家属课堂”,指导家庭成员参与孕产妇心理关怀。
2.试点“家庭心理顾问”项目。选取2~3个社区试点培训志愿者,为孕产妇家庭提供一对一支持。培育社会组织,扶持"孕产期心理互助会"等草根组织,建立志愿者队伍。
(三)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1.完善网络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筛服务,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承担复筛服务,具有抑郁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诊断服务。
2.成立市级指导中心。挂牌成立“咸宁市女性孕期和产后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制定统一标准、统筹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定期集中开展孕产期抑郁症筛查(计划覆盖率达90%)。轻症咨询、重症转诊、随访管理。
3.成立干预康复中心。干预康复中心对确诊抑郁症患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干预康复治疗方案,建立完整档案,开展康复训练,按要求定期评估康复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最后,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主管领导 廖晓玲 联 系 电 话 0715—8163996
经办人姓名 李 刚 联 系 电 话 0715—8133581
邮政编码 4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