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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856/2025-204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单位: 市卫健委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周方亮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关于以重建公立托育体系为支点 多层次构建托育照护网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切合实际,对加快推进我市构建托育照护网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以托育项目建设为抓手,科学谋划、多元共进,托育服务机构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全市托育机构从2019年的10家增加到目前155家,每千人常住人口的托位数达到4.88个,收托规模从不到500个增加到目前12735个,包含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多种模式,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切实减轻了家庭特别是城市社区家庭婴幼儿照护的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明确托育服务发展目标任务。将托育体系建设纳入《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了《咸宁市托育服务体系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达4.5个/千人,逐步建成“1+N”托育服务体系,每个县至少有一所示范性托育指导服务中心,建成一批依托社区、幼儿园的多形式托育机构。2020年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在财税补贴、用地保障、优化报批、人才支撑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利好政策。建立了由发改、公安、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17个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协作与信息共享,商议解决托育服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托育服务良性健康发展。比如卫健部门联合编办、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制定了婴幼儿照护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实施细则;联合市场监管、住新、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对托育机构进行一次大督查,并建立了托育机构诚信档案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引导托育机构优质诚信服务。

2.强化多元投入保障,增强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健全托育服务体系。要求市、县(区)分别至少建立1所公办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所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目前市本级以及崇阳县、赤壁市公办示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建设当中,全市有16个乡镇(街道)建有托育服务机构。加大项目建设,2020—2024年,我市共争取到中央、省投资托育项目44个,项目总投资达到2.5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88亿元(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8300万元、超长期国债2580万元),省级投资400万元,是湖北省内争取上级资金最多的市州。其中2020年是我市争取资金最多的一年,湖北省共有1个亿,我市就争取了2397万元,占了近四分之一。2023年,我们首批争取到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4500万元,依托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级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赤壁市首批争取到超长期国债资金2580万元,建设赤壁市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强化投入保障,实施入托补贴,对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每学期补贴500元。落实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价格执行政策,并通过租金补贴、运营补助等方式降低机构运营成本。

3.强化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托育服务多样化发展。一是托幼一体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幼儿园通过“小小班”等形式,将入园幼儿年龄要求降低,延伸覆盖2—3岁幼儿。目前全市开办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共有97家。二是单位福利型托育模式。支持用人单位与所在街道、社区联合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例如湖北省通城玉立砂带集团在公司职工住宅小区内开办托育班,共招收了40余名3岁以下婴幼儿,公司职工孩子费用予以全免。三是公办托育机构。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和地方政府投入支持,建设了一批公办托育服务能力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项目。比如,市直机关幼儿园和市交通幼儿园的托班、咸安区南大街社区和碧桂园社区托育服务中心,都属于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承担社区托育服务功能。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的公办托育机构有41家。四是社会办托育机构。各地梳通托育市场的堵点和难点,引导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行为自建托育机构。目前全市社会资本举办托育机构有114家。五是“家庭式托育”模式。鼓励居民利用住宅开办小型托育点,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收托婴幼儿数不得超过5人。

4.强化医育结合,提升托育服务专业化水平。市本级和六个县市区均依托妇幼保健院建立了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辖区托育服务规范化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全市建有“千天育蕊”优生优育指导中心3家(咸宁市妇幼保健院、通山县妇幼保健院、赤壁市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日葵亲子小屋”4家(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金桂社区、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崇阳县石城镇社区、通山县大路乡迎宾社区),定期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和托育机构提供亲子活动,开设家长课堂等服务。加大托育服务人才培养,我市四所大专院校(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咸宁职教集团)都开设了托育服务的相关专业(包括婴幼儿照护服务与管理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累计培养毕业生7062人,目前在校学生有1050人。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卫生保健培训,覆盖从业人员1200人次。全市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育婴师、保育员专业补贴性培训1005人、“咸宁就业驿站”线上培训平台育婴师专业培训累计2715人。

5.强化综合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实施托育机构示范创建活动。从2022—2025年,每两年在全市评选20个示范托育机构,每个奖补5万元。目前全市“一级托育机构”达到20家;还有五家机构被评为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建立托育机构诚信档案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每季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4年对全市托育机构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消防、卫生等问题56项。推动托育机构备案率达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我市推动托育服务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20年12月份,国家卫健委调研组来咸调研托育工作,高度肯定了我们的做法。2021年4月华科大社会学院的石人炳教授,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低生育率应对经验研讨会”上介绍咸宁托育工作经验,是本次会议上唯一一个介绍地方经验的专家。2022年9月5日,《人民日报》在社会版(第 13版)头条,以《社区建照护中心,幼儿园办“小小班”……湖北咸宁——就近满足家庭托育需求》为题,大篇幅报道我市经验和做法。2023年9月,我委在国家卫健委举办的托育服务工作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2024年3月我委在全省老龄健康和人口家庭工作会上作托育工作经验交流发言;2024年10月省政协副主席王兴於一行来我市调研托育工作,对咸宁托育工作给予高度肯定;2024年11月我市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举办的托育建设工程培训班上经验交流发言。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扩大普惠托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属地主体责任,着力增加公办托位供给,提高公办托位占比。加快落实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所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要求,2025年前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落实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加快补齐托育服务设施短板。统筹社区各类资源,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办托、医育结合,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积极拓展家庭托育点,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2.健全长效支持机制,降低运营成本。加快规范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制定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标准并组织县级认定。全面落实《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试行)》。完善托育从业人员评价标准,通过举办托育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提升业务水平。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落实好水电气民用价格、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普惠托育支持政策。

3.深化医育结合,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结合职责,面向辖区内托育服务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提供儿童保健、膳食营养、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托育机构落实疾病防控责任,逐步形成“医疗评估指导+机构科学照护+家庭延伸服务”的协同网络,全面提升区域托育服务专业化水平。

4.强化部门联动,实施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托育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常态化监管,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检查、问题隐患动态整治、数字化智慧化监管以及信用管理“黑名单”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在备案环节,推行“一网通办”模式,要求托育机构在线提交资质证明、人员信息、场地安全报告等材料,系统自动比对数据并生成电子备案凭证,大幅压缩审批周期。在检查环节,通过平台动态接入托育机构监控视频、健康管理数据,同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线上检查机制,随机抽取机构、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实时公示。此外,推动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数据互通,构建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违规机构实施信用评级动态调整,严重者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5.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家长送托。大力开展“放心托育”主题宣传行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覆盖面。线上依托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推出“优质托育机构巡礼”专栏,以图文、直播等形式展示优秀机构的服务特色、育儿理念和安全管理措施,推广各地让婴幼儿家庭“托得上”“托得起”“托得好”的成功经验;线下组织社区宣讲、公益咨询和亲子体验活动,邀请育儿专家解读托育政策,增进彼此了解,消除群众疑虑,引导群众从“可托可不托”改变为愿意入托、积极送托。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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