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某医院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行政处罚案
索引号 : 011337856/2024-2981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以案释法:某医院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行政处罚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基本案情
7月中旬,咸宁市卫健委收到多起涉及某医院泌尿外科投诉,根据投诉情况,市卫健委对该院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将涉院感及医疗质量的问题线索移送委执法局。
8月2日,委执法局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询问、现场调查,某医院不能提供近一年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监测报告,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处罚情况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8月20日,咸宁市卫健委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某医院15日内整改到位,并处罚款2000元。该院缴纳了罚款并积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纠正了违法行为。
三、案件分析
医疗机构做好消毒灭菌是保障医疗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通过定期评价,可以确保消毒灭菌过程的有效性,从而降低感染风险。消毒灭菌效果评价是预防感染的重要手段,能够确保环境卫生达到安全水平。持续的监测和评价可以帮助医疗机构不断提高消毒灭菌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消毒灭菌过程符合规定的参数,从而提升整体卫生标准。有效的监测和评价可以增强消费者和患者对服务提供者的信任,提升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