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20年第13次政府常务会审议政务公开工作
索引号 : 011337856/2020-1984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咸宁市2020年第13次政府常务会审议政务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6 11:56:09
9月25日,市政府召开2020年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2020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王远鹤同志指出,出台《要点》是顺应政务公开实践发展要求的现实举措,旨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建设法治型、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点》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围绕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规范、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要求,是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市政府系统务必深入学习《要点》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举措,确保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既符合上级的新要求,又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王远鹤同志强调,为扎实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政务公开事关政府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务必站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二要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要点》要求,以满足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明确公开内容,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凡是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依法及时全面公开。三要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加强日常量化评估和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