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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2026年度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索引号 : 011337856/2026-2123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市卫健委人事科

名       称: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2026年度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2026年度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考试公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度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根据前期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现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名单内人员按本公告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与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821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两个时段)

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桃林村桃林路1号同济医院咸宁医院5号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复审材料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参加复审,复印件由医院统一归档留存,所有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齐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经治患者的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等);

5.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考试的唯一有效凭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材料虚假、条件不符、信息不实或违纪违规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全程从严把控招聘准入标准。

三、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822日(周六)上午9:00

(考试时长90分钟)

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艺术楼

(咸宁市高新区职教路388号)

(二)笔试内容

重点测试专业理论、临床实践、岗位技能及卫生行业政策法规。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开考比例为1:3。其中,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后结合题本难易程度、整体考生成绩水平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面向社会统一公布,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安排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成绩并列考生全部入围。笔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823日(周日)上午9:00

(每人面试考核总时间为12分钟)

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艺术楼

(咸宁市高新区职教路388号)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医德医风、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通过医疗场景案例分析、应急处置问答等题型,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导致岗位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于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参加笔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六、综合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通过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门户网站同步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3.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具有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应主动回避。如因未主动回避导致后续聘用形成回避情形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科 0715-8878020

监督电话:纪检办公室 0715-8878017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2026年度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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