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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0年11月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来   源: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发布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一、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20年11月(2020年1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我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3716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5种共1101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艾滋病,五种疾病的报告发病数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27%;丙类传染病报告8种12702例,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三种疾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3.41%。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0年11月,我省报告4起一般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病90人,死亡2人,分别为鹤峰县和随州市曾都区各报告1起水痘疫情,江陵县和钟祥市各报告1起出血热死亡事件。

三、本月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分析

根据鼠、蟑2项密度监测结果显示:鼠密度平均为0.69%,较9月(0.71%)下降了2.82%,较去年同期(0.73%)下降了5.48%。蟑密度平均为0.23/张,较9月(0.36/张)下降了36.11%,较去年同期(0.34/张)下降了32.35%

四、传染病疫情趋势研判

一、全省依然存在境外及国内其他地区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各地要强化“人”“地”“物”同防外防输入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鄂返鄂人员主动到居住地社区申报。

二、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是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手足口病、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等传染病高发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因病缺课和晨午检登记,做到早发现、早隔离。对发生疫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可开展应急接种提高学生免疫力,各地可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科普宣传。

四、随着冬季来临,各地要完善防鼠设施,预防冬季出血热发生及流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