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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明亮口腔门诊部设置公示

来源: 时间:2017-11-24

咸宁明亮口腔门诊部设置公示

 

张中琪拟在咸宁市温泉路岔路口100-1设置口腔门诊部,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门诊部

  设置名称:咸宁明亮口腔门诊部

  设置单位(人):张中琪

  执业地址:咸宁市温泉路岔路口100-1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性质:营利性;

     诊疗科目:口腔科;

    床位:5台牙椅

  服务对象:社会;

  对申请单位或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咸宁市卫生计生委反映。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71122日至20171128日,联系电话:0715-8133582

 

 

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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