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明亮口腔门诊部设置公示
张中琪拟在咸宁市温泉路岔路口100-1号设置口腔门诊部,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医疗机构类别:门诊部;
设置名称:咸宁明亮口腔门诊部;
设置单位(人):张中琪;
执业地址:咸宁市温泉路岔路口100-1号;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性质:营利性;
诊疗科目:口腔科;
床位:5台牙椅;
服务对象:社会;
对申请单位或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咸宁市卫生计生委反映。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联系电话:0715-8133582。
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