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委成立了由李华平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分管领导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公开指南。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调整情况,编制了本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审批程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三、丰富公开载体。一是依托门户网站。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本委通过咸宁市卫计委门户网站,设置了公开目录、公开申请、人事信息、规划信息、财政资金、招标采购、公示公告、办事指南、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信息获取栏目;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也进行了公开。同时,我委督导各县市区根据职能定位,建立、完善门户网站,抓住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做好政策引导和信息反馈,做到贴近实际、贴近民生、贴近群众。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市卫计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委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二是依托服务热线。依托“卫生热线12320”,对重大疾病救助条件、范围和方式,对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的办理流程、时限等政策提供咨询。三是依托微信平台。开通了“健康咸宁”微信平台,不定期向群众传播健康知识。通过“咸宁市中心医院”微信平台,在家即可提前了解医院相关流程。中心血站、妇幼、中医院也相应的开通了微信,广泛宣传妇幼保健、中医保健和献血等相关知识。
(四)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咸宁市卫计委网上信息审核发布管理规定》、《咸宁市卫计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委机关和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定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实行“三级”审核,即个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按照市政务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所有公开内容不定期更新,坚持“有事当天报”,确保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
(五)落实公开任务。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5个,并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其中政府线发布11项项目49个对象任务,均已完成;部门线由省卫健委发布抽检任务,全市应监督户数5688户,应监督中实监督户数2966户,监督覆盖率为52.14%,共计监督总4244户次。抽检395户2314件,合格2220件,现场快速检测115户。市本级监督755户,监督覆盖率为70%。
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每日公开城区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开机构设置审批23家次。公开招标信息1条。
四是做好业务公开。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行院务公开,将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医院规范性文件,医疗服务信息和医疗服务承诺、科室设置、医疗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公示、就医指南和流程、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列为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同时,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方便病人查询和监督。全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36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个,网站发布信息789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573条,回复疫苗事件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一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现象。
(二)本部门网站的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网上办事、信息服务等功能需要进一步开发和加强。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省政府和市有关信息公开各项规定。
(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行业管理为抓手,结合贯彻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征询公众意见的机制,推进公众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制定。
(三)继续加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建设,完善咸宁市卫计委网站的网上办事和各项信息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