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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37856/2021-1851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18〕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2015年至2020年的我委及我委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涉及遗漏的规范性文件列入下一个清理周期),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1

关于印发咸宁市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咸卫生计生发〔201539

继续有效

2

关于印发《关于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挂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咸卫生计生发〔2016〕36号

继续有效

3

咸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咸宁市居家养老签约健康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咸医改〔20171

继续有效

4

关于印发《咸宁市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评审标准(试行)》和《咸宁市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咸卫办发〔202018

继续有效

5

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咸宁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咸卫生计生发〔2017〕24号

宣布废止

6

关于印发《咸宁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集中配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咸卫生计生发〔2018〕17号

宣布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