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37856/2023-3633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梳理评估,对截至目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涉及遗漏的规范性文件列入下一个清理周期),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印发《咸宁市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咸卫生计生发〔2015〕39号 | 继续有效 |
2 | 关于印发《关于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挂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咸卫生计生发〔2016〕36号 | 宣布失效 |
3 | 咸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咸宁市居家养老签约健康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咸医改〔2017〕1号 | 继续有效 |
4 | 关于印发《咸宁市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评审标准(试行)》和《咸宁市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咸卫办发〔2020〕18号 | 宣布失效 |
5 | 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咸宁市卫健委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的通知 | 咸卫发〔2022〕4号 | 继续有效 |
6 | 关于印发《咸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 咸卫发〔2022〕2号 | 继续有效 |
7 | 关于印发《咸宁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咸卫发〔2022〕18号 | 继续有效 |
特此公告。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