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37856/2026-2074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咸宁市卫健委通过梳理评估,对截至目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印发《咸宁市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咸卫生计生发〔2015〕39号 | 继续有效 |
2 | 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咸宁市卫健委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的通知 | 咸卫发〔2022〕4号 | 继续有效 |
3 | 关于印发《咸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 咸卫发〔2022〕2号 | 到期失效 |
4 | 关于印发《咸宁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咸卫发〔2022〕18号 | 到期失效 |
5 | 关于印发《食品及公共场所等相关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规范指引》的通知 | 咸卫发[2023]27号 | 继续有效 |
6 | 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的通知 | 咸卫发[2024]13号 | 继续有效 |
特此公告。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