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7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咸宁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十年来,中国一些主要的慢性病患病率呈现上升趋势。中国居民慢性病的患病率从2003年到2013年增加了1倍;据估算,中国被确诊的慢性病患者已远远超过3亿,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的85%。同时,慢性病的发展也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开始侵袭40-50岁的中年人。
2017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2017年12月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市政府要求我委根据实际制定慢性病防治规划。
二、慢性病防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健康支持性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素养逐步提升,初步形成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但是,仍然存在全社会对慢性病危害认识不足,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慢性病防治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距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健康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三、各项目标
到2020年,咸宁市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的增长。
咸宁市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基线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7.53  | 下降10%  | 下降20%  | 预期性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万)  | 263.86  | 下降10%  | 下降15%  | 预期性  |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 30.9(国标)  | 提高5%  | 提高10%  | 预期性  |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 48(国标)  | 55  | 60  | 预期性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 9.73  | 下降10%  | 下降15%  | 预期性  |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 7.1(国标)  | 15  | 25  | 预期性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 19.61  | 22.16  | 24.32  | 预期性  |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 5.21  | 6.93  | 7.92  | 预期性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55  | 65  | 70  | 预期性  |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 19.4(国标)  | 25  | 30  | 预期性  |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45(国标)  | 65  | 80  | 预期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1.58  | 大于26%  | 大于30%  | 预期性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60  | 70  | 预期性  |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万人)  | 60  | 80  | 100  | 预期性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7.7(国标)  | 控制在25%以内  | 控制在20%以内  | 预期性  |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 9.8(省标)  | 下降10%  | 下降15%  | 预期性  |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  | 0  | 20%  | 25%  | 预期性  | 
四、《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二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三是推进慢性病早诊早治;四是强化高危人群健康干预;五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六是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七是完善防治结合体系;八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治;九是完善政策保障;十是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十一是营造健康环境;十二是推动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十三是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十四是加强互联网成果应用和科技创新;十五是健全监测评估体系。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加强人才培养和广泛动员社会等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明确任务和分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规划实施的终极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