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7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咸宁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对2016-2020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进行了全面部署。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十三五”湖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鄂政办发〔2017〕82号)对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目标、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市政府要求我委牵头,会同宣传、财政、发改、教育、科技、公安、司法、民政、人社、食药、扶贫等部门制定我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二、结核病防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市结防机构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结核病控制策略,不断完善结核病防治机制,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开发医疗保障政策,提高患者发现和管理水平,全市共发现和治疗13326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结核病疫情呈稳步下降趋势,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全市结核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一是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仍然较高。我市结核病报告发病率始终在100/10万以上,位于全省前列。二是结核病患者负担仍然较重。结核病特别是耐多药结核病治疗时间较长,花费较大,部分结核病患者因病致贫、返贫。三是结核病防治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防治力量薄弱,流动人口患者治疗管理难度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尚未全面建立。
三、各项目标
到2020年,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负担进一步减轻。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
1、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其中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4、初诊患者痰涂片检查率达到90%以上。
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
6、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7、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
8、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
9、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TB-PPD/胸部X线检查)比例明显提高。
1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
11、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12、100%的县(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80%的县(市、区)具备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
13、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规划》的主要措施
《规划》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患者发现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8个主要措施。
一是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流程;
二是完善检测策略,提高患者发现;
三是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控制;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患者管理;
五是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减少病菌传播;
六是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保障抗结核药品供应;
七是加强信息整合,提高使用效率;
八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病意识。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从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和鼓励科研创新等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对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检查结果和工作改进情况。市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2020年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