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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2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方案背景

截至2020年底,全市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兼具医疗卫生服务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11家,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2020年省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鄂卫通【2020】51号)二个文件明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结合咸宁实际,咸宁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10部门联合起草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对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提出了八个支持和一个加强的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支持中小型医疗卫生机构整合转型为医养机构。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支持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实行“一个窗口”实现“一网通办”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上门服务。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中医药服务。支持开展医养结合营养健康服务。支持发展医养结合信息化智能服务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与服务监管

2、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保障力度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强化政府投入支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

3、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培养机制。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以社区服务为平台,大力发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方案》中包括以上3个部分和19条措施。对照各相关单位职能,逐条明确了责任分工。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相关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