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2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方案背景
截至2020年底,全市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兼具医疗卫生服务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11家,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和2020年省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鄂卫通【2020】51号)二个文件明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结合咸宁实际,咸宁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10部门联合起草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对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提出了八个支持和一个加强的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支持中小型医疗卫生机构整合转型为医养机构。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支持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实行“一个窗口”实现“一网通办”。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上门服务。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中医药服务。支持开展医养结合营养健康服务。支持发展医养结合信息化智能服务。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与服务监管。
2、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保障力度。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强化政府投入支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
3、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培养机制。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以社区服务为平台,大力发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方案》中包括以上3个部分和19条措施。对照各相关单位职能,逐条明确了责任分工。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