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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公示(2023年第1号)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1-12




近日,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向我委提出变更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崇阳县天城医院)(增设眼科、病理科、病理科等,其他有关科室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要求合设)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办通[2019]94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同时,根据公立医疗机构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崇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3-4个农村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至少1个中心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规定。经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定符合变更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112日—2023118日。

单位名称: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

拟变更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二级)

拟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崇阳县天城医院

地址: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陈靖隽

主要负责人:陈靖隽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拟变更床位:200张(2张)

拟变更诊疗科目(项目):增设眼科、传染科、病理科,有关诊疗科目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要求合设。以上诊疗科目设置已经专家执业验收确定。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对上述变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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