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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

来源:市卫计委行政审批科 时间:2018-08-18

 

(咸安康宁精神病医院)

 

近期,湖北博康疗养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重新设置咸安康宁精神病医院(变更设置地址)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18日—8月24日。

设置单位名称:湖北博康疗养投资有限公司

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精神病医院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咸安康宁精神病医院

拟选址:咸宁市高新横沟桥付桥村1号(107国道旁)(变更后)

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床位:99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计生委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对上述拟执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