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公示
(崇阳颐和医院)
近日,崇阳颐和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对崇阳颐和医院执业登记注册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现就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8日—2020年1月24日。
设置单位名称:崇阳颐和医疗发展有限公司
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二级)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崇阳颐和医院
选址:崇阳县天城镇经济开发区金城大道7号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设置床位:200张 (牙椅3张)
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 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 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 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牙体牙髓病、牙周病)、皮肤科(皮肤病专业、 性传播疾病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体液血液、微生物)、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