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公示公告
咸卫医执公〔2020〕3号
近日,刘流向我委提出对咸宁红济中医医院(原咸宁香城中医医院变更法人、房屋结构、诊疗科目等发生变更)执业登记注册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现就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22日。
设置单位名称:刘流
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中医医院(一级)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咸宁红济中医医院
选址:咸宁市咸安区温泉马柏大道30—3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
设置床位:70张(牙椅2张)
设置诊疗科目: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妇科〉);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对上述拟执业登记注册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