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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公示公告

来源:市卫健委法监科 时间:2020-06-24

咸卫医设公〔2020〕6

 

近日,湖北颐仁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委提出设置颐仁中医医院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经资料审核、专家现场勘察符合条件,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同意设置。现就设置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624630日。

设置单位名称:湖北颐仁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中医综合医院(一级)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颐仁中医医院

选址:咸宁市咸安区马柏大道295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床位:60张(牙椅0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