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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公示公告

来源:市卫健委法监科 时间:2020-07-03

 

咸卫医验公〔2020〕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我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7379日)。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经营性质

法人代表

    

1

通城县人民医院

非营利性(政府办)

胡阳全

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民主路170号

对上述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