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公示公告(2021年第3号)
2021年第3号
近日,李育良向我委提出对崇阳仁心精神病医院执业登记注册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经资料审查、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审、复查,评定符合执业登记注册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8日。
设置单位名称:李育良
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精神病医院(二级)
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崇阳仁心精神病医院
地址: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香山村
法定代表人:李育良
主要负责人:李育良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所有制:私人
设置床位:120张(牙椅0张)
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诊断专业)(协议)。诊疗科目已经专家现场执业验收确定。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对上述拟执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