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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变更公示(2021年第9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7-15
2021年第9号
近期,咸宁中心医院向我委提出更换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以及母婴保健有关政策法规等要求,现就变更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5日—7月21日。
单位名称:咸宁中心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三级)
医疗机构名称:咸宁中心医院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号
原法定代表人:杜光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郭东生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设置床位:1000张
许可项目: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对上述拟变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