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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停(歇)业公告(2021年第1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9-26
2021年第1号
近日,谭世蓉西医内科诊所向我委提出医疗机构停(歇)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我委批准同意,现就停(歇)业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谭世蓉西医内科诊所
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69号
医疗机构类别:西医内科诊所
经营性质: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谭世蓉
主要负责人:谭世蓉
登记号:PDY00017H42120117D4002
诊疗科目:内科。
停(歇)业原因: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外出,影响正常执业。
停(歇)业时间:5个月(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3月8日)
自停(歇)日起,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暂停使用,不得开展医疗执业和其他有关医疗服务活动。停(歇)业期内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