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告(2021年第13号)
2021年第13号
近日,崇阳县人民医院向我委提出对医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变更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经核查,符合变更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告,。
单位名称:崇阳县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二级)
医疗机构名称:崇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咸宁市崇阳县人民大道208号
法定代表人:张祖德
变更法定代表人:饶龙泉
原主要负责人:张祖德
变更主要负责人:饶龙泉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设置床位(牙椅):700(8)张
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健康体检服务。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对上述拟变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