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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公告(2021年第13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10-11

2021年第13

近日,崇阳县人民医院向我委提出对医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变更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经核查,符合变更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

单位名称:崇阳县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二级)

医疗机构名称:崇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咸宁市崇阳县人民大道208

法定代表人:张祖德

变更法定代表人:饶龙泉

原主要负责人:张祖德

变更主要负责人:饶龙泉

经营性质:营利性(政府办)

设置床位(牙椅):700(8)张

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健康体检服务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

邮编:437100

对上述拟变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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