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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咸安区妇幼保健院等6家机构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7-22



根据《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咸宁市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委员会前期组织专家对申请的6家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符合二级甲(乙)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和表决建议认定咸安区妇幼保健院、通城县妇幼保健院、通山县妇幼保健院、崇阳县妇幼保健院、赤壁市妇幼保健院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议认定嘉鱼县妇幼保健院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并已报我委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715-8133581。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