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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停(歇)业公告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08-19
2024年第02号
近日,咸宁红济中医医院向我委提出医疗机构停(歇)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我委批准同意,现就停(歇)业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咸宁红济中医医院
地点:咸宁市温泉马柏大道30-3号。
停(歇)业原因: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
停(歇)业时间:12个月(自2024年7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
自停(歇)日起,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暂停使用,停(歇)期间不得开展医疗执业和其他有关医疗服务活动。
停(歇)期满,按照政策办理有关手续,经核准后符合条件后方可准入执定。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 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