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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名单公告(2024年第05号)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09-11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合格名单4家)公告如下:

通山县中医医院、咸宁邓长龙口腔门诊部、湖北科技学院医务室、咸宁博士中医肛肠医院。

对上述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