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医疗机构停(歇)业公告(2024年第03号)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09-27
近日,咸宁泉城医院向我委提出医疗机构停(歇)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我委批准同意其停(歇)业,现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咸宁泉城医院
地点:咸宁市十六潭路3号
停(歇)业原因:医院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改造。
停(歇)业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自公告停(歇)业期内,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暂停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院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停(歇)期满,按照政策办理有关手续,经核准后符合条件后方可准入执业。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 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