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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2024年第3号)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09-27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因医院法人提出申请注销,我委批准同意,现就注销通城同仁医院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机构名称:通城同仁医院
地点: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16号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二级)
经营性质: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林诚国
主要负责人:陈纪慧
登记号:PDY00097H42122217A1002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
注销日期:2024年9月27日
从注销之日起,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印章收回后,原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失效。
特此公告。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