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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咸宁市门诊质量控制中心等8个质量控制中心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时间:2024-10-1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扩大质控工作范围,实现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湖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咸宁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等规定,咸宁市中心医院和咸宁市急救中心向我委递交成立8个质控中心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成立咸宁市门诊质量控制中心、咸宁市变态反应科质量控制中心、咸宁市结直肠肛门外科质量控制中心、咸宁市血液科质量控制中心、咸宁市甲乳外科质量控制中心、咸宁市耳鼻喉科质量控制中心、咸宁市重症医学科质量控制中心,以上7个中心挂靠单位为咸宁市中心医院;成立咸宁市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为咸宁市急救中心。
以上结果即日起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实名形式向我委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宋秀丽 8133582
信件邮寄地址: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邮 政 编 码: 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