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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资质公示 (2024年第1号)

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4-12-19



近日,咸宁九九五医院向我委提出麻精药品使用资质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经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同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定该医疗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所具备的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

医疗机构名称:咸宁九九五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二级)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潜山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夏冰杰

主要负责人:周国平

经营性质:营利性

设置床位(牙椅):150(6)张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门诊)、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黏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其他)、医疗美容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精神科(限心理、睡眠障碍、抑郁症)、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其他<真菌免疫荧光>)、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其它:先前已核准全科医疗科、外科等相关诊疗科目,经专家现场核查,认定符合麻精药品存储、使用和“五专”管理要求。

对上述拟批准麻精药品使用资质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