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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25年第4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2-17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因机构法人提出申请注销,我委批准同意,现就注销湖北省地址局第四地质大队卫生所进行公告:

机构名称:湖北省地址局第四地质大队卫生所

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723号

医疗机构类别:卫生所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杨勇

主要负责人:张川

登记号:PDY00012H42120112D4001

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

注销日期:20251216

从注销之日起,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印章收回后,原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失效。

特此公告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