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25年第4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12-17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因机构法人提出申请注销,我委批准同意,现就注销湖北省地址局第四地质大队卫生所进行公告:
机构名称:湖北省地址局第四地质大队卫生所
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723号
医疗机构类别:卫生所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杨勇
主要负责人:张川
登记号:PDY00012H42120112D4001
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
注销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从注销之日起,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印章收回后,原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失效。
特此公告。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