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医疗机构(新办)公示
来源: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6-05-11
医疗机构(新办)公示
2026年第02号
近日,咸宁经发悦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委提交新办“咸安悦华护理院”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9日—5月14日。
设置单位名称:咸宁经发悦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咸安悦华护理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护理院
选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159-1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
设置床位: 50张
拟设置诊疗科目: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协议)
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对上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652、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