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新办)公示(2026年第04号)
医疗机构(新办)公示
2026年第04号
近日,咸宁和安堂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委提交新办“咸宁和安堂中医医院”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7月8日。
设置单位名称:咸宁和安堂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咸宁和安堂中医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一级中医医院
选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731号玉泉花园D1栋1层101号、2层201号和D2栋二层201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
设置床位(牙椅): 45(0)
拟设置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具体诊疗科目设置经执业验收确定。
对上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652、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