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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资质公示 (2026年第1号)

来源: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6-08-10

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资质公示

(2026年第1号)

近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医院咸宁医院向我委提出麻精药品使用资质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经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同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定该医疗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所具备的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2025年8月14日。

医疗机构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医院咸宁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三级)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桃林村桃林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灏

主要负责人:王海灏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设置床位(牙椅):500(0)张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妇产科  /儿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皮肤科  /传染科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重症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  /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中医科******

其它:经专家现场核查,认定符合麻精药品存储、使用和“五专”管理要求。

对上述拟批准麻精药品使用资质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