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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2026年第10号)

来源: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6-09-20

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2026年第10号


     近日,鄂南肿瘤医院、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向我委提出明确医学影像科二级科目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国家卫生部关于发布<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等规定,经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定符合变更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

鄂南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X射线影像诊断,核医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治疗专业,放射治疗专业)

对上述变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