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856/2025-08633 文       号 : 咸卫发〔2024〕13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现将《咸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评价标准自2024年1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附件1
咸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一、基本条件(40分) | 40 | |||
(一)科室设置 | 1.▲专科科室命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 | 10 | 现场考察。 | 1.▲科室命名不符合规定,一票否决; 2.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设施,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门诊、住院等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评审周期内发生重大院感事故不得分;科室洁、污区未分开或通道、功能流程不符合感控要求不得分;特殊科室未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落实相关感控要求不得分。 |
(二)科室床位 | ▲床位数≥35张。 | 10 | 现场考察、核实数据。 | 1.达到35张得4分,每增加10张床位,增加1分;(共10分) 2.▲不满35张,一票否决。 |
(三)设备配备 | 参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 10 | 现场考察设备配备情况。 | 1.参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未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不得分; 2.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5分。 |
(四)亚专科建设 |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相适应。 | 10 | 查阅相关资料。 | 亚专科设置超过2个以上得10分,少1个扣5分,没有不得分。支撑材料(包括医院文件、亚专科人员名单、优势病种等)不完善,酌情扣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二、组织管理(140分) | 140 | |||
(一)地方投入和政策保障情况 |
政府部门(含县级及以上政府、卫健局、中医药部门)对医院专科建设有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扶持。 | 1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无政府部门扶持不得分,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进行扶持,每项扶持得3分,3项及以上方面扶持得10分; 2.地方政府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评审周期内投入经费≥100万,加10分★;投入经费50(含)-100万,加8分★;投入经费20(含)-50万,加5分★; 3.地方补助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分。 |
(二)医院管理情况 | 1.▲医院“十四五” 规划明确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2.医院有重点专科建设领导的组织机构; 3.专科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体现中医特色的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4.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 | 20 | 查阅医院三年建 设周期以来专科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并抽查落实情况。 | 1. ▲医院“十四五 ”规划未明确重点专科发展规划,不得分; 2. 无组织机构扣5分,有机构未履行职责扣2分(共5分); 3.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10分;未实施,扣5分; 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中未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措施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共10分) 4.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2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2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共5分) |
医院对专科有扶持政策(经费、人才、设备、信息等) | 20 | 查阅相关资料。 | 1.评审周期内医院对专科投入经费≥50万元/每年,并能专款专用,得10分;专科投入经费35(含)-50万元/每年,并能专款专用,得8分;专科投入经费20(含)-35万元/每年,并能专款专用,得5分。少于20万/每年,不得分; 2.对重点专科有人才、设备、信息等相关扶持政策,得10分。 | |
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 |
20 | 现场查验。 | 评审周期内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有一次A及以上等级,得20分;有一次B+等级,得15分;有一次B等级,得 10分;有一次C+等级,得5分;C+以下等级,不得分。 | |
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 | 20 | 现场查验。 | 1.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三级得5分,四级得8分,五级得10分; 2.实施结构化电子病历,得5分; 3.▲有专科电子病历模板,得5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三)岗位制度质量管理 |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并能认真履行; 2.质量管理 ①建立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控制体系; ②建立专科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 ③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运用各类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 | 20 | 查资料,现场随 机抽查医、护人 员各1名进行考核;查阅医院建设周期以来质量管理文件、病历资料及针对各环节中的问题所采取措施的文件资料等。 | 1.岗位责任(5分) ①无科室管理组织架构及制度,不得分; ②有科室管理组织构架(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 ③制定科室各项管理制度且内容规范完善得1分; ④制定科室应急预案且内容规范可行得1分; 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查看相关台账,定期传达院周会或召开科务会等,得1分。 2.质量管理(15分) ①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架构健全,得2分;查看台账,定期组织会议,运用各类质量管理工具进行分析和评估,有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计划和措施得3分; ②有科室专科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得5分(发现违反专科技术诊疗规范、标准及诊疗常规者不得分); ③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良好得5分(发现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者不得分)。 |
(四)文化建设 |
1.门诊候诊区、病房走廊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中医药疗效等内容,宣传内容中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 2.注重文化氛围营造,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 20 |
现场考察,查阅相关资料。 | 1.门诊候诊区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6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2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2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2分;(共6分) 2.病房走廊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6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2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2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2分;(共6分) 3.未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扣8分;开展现场宣讲咨询活动,发放科普养生资料,在医院网站设立中医药养生保健专栏,录制专题节目等活动,以上4个方面每少1种扣2分。(共8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五)对口支援 | 评审周期内至少对口支援、帮扶县级医院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个单位的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
10 | 查阅三年建设周 期以来对口支援 的合作协议或工作记录,以及县 域医共体建设相 关文件。 | 未开展对口支援,扣5分;对口支援活动不扎实,扣2分;未牵头县域医共体,扣5分;未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不得分。 |
三、特色优势(380分) | 380 | |||
(一)中医药治疗率 | 1.中药饮片的使用,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30%(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17%), 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66%(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60%); 2.开展中医综合治疗,适应症选择准确、 技术操作规范、临床疗效明确。门诊患者 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专科门诊 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12%(中西医结合医院≥8%);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专科出院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80%(中西医结合医院≥70%); 3.中药处方,门诊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60%(中西医结合医院≥45%),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20%(中西医结合医院≥10%)。 | 80 | 抽查评审周期内选 取时间段门诊/住 院相关数据核实。 数据来源:门诊数据抽查为主,住院数据根据省卫生资源统计年报及4-2报表上报的病案首页计算。 | 1.中药饮片使用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2分; (共30分) 2.门诊和住院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比指标每低于标准 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2分;(共30分) 3.处方占比指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2分。(共2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二)诊疗方案 | 1.本专科明确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并制定诊疗方案(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2.优势病种中、西医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 3.▲围绕优势病种制定诊疗方案,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明确; ②理法方药一致; ③治疗方法具有中医特色。 4.诊疗方案中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等内容;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中医思维理 念的体现; ②在治疗过程中能用中医药解决的问 题,首选中医药解决; ③中医技术、方法等应用情况。 6.临床路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实行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不少于3个,并制定实施方案(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7.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优化治疗方案在临床全面应用; 8.中医优势病种出院人数(前3位的优势病种出院人数总和)占科室出院总人数比例逐年增加。 | 200 | 1.抽查出院病案30份。其中三级医院提交10份PDF版全病历资料。 2.现场访谈不少于3名医师(包括:专科负责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 1.本专科明确的稳定的优势病种不少于3个,每少一个扣3分(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每少1个扣4.5分);(共9分) 2.优势病种的病名不符合要求,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3分,二级医院每个扣4.5分;(共9分) 3.诊疗方案制定及优化(58分) ▲未围绕优势病种制定诊疗方案,一票否决。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不明确,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②理法方药不一致,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③治疗方法中医特色不突出,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④建设期间诊疗方案未优化,扣10分;诊疗方案缺乏优化的依据,扣10分;优化的治疗方案未能在病案中体现,每1例扣5分。(共40分) 4.诊疗方案中未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等内容,每个病种扣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共15分)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共60分) ①查阅病历:30分(门诊:10分,住院20分) ②现场访谈:30分 6.未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扣9分,临床路径开展数量少于3个(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扣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扣4分;(共9分) 7.中医优势病种出院人数(前3位的优势病种出院人数总和)占科室出院总人数比例≥60%,得40分,每降低2%, 扣1分。 (共4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三)特色疗法与技术应用 | 1.1.特色疗法 ①至少4项,并有显著的临床优势; ②积极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重视中医康复; 2.技术应用 ①专科有符合国家规范的重点病种诊疗规范和特色技术规程,至少有4项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操作规范,每年每项≥80例(以收费统计为准); ②积极应用现代医疗技术,并与中医药 治疗相结合。 | 30 | 查阅特色疗法操 作规程等有关资 料,抽查出院病 案50份,检查临 床应用情况;查 阅相关资料,抽 查评审周期归档 病历2份。 | 1.特色疗法(10分) ①无特色疗法,扣5分;临床优势不显著,扣2分; ②未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扣5分。 2.技术应用(20分) ①专科每年开展项目数和例数都合格,得14分;年开展项目数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每项年开展例数不达标者,每项减少10例,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 ②未与中医药治疗结合,扣3分;(共3分) ③医师熟练掌握本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考核3人,不合格扣1分/人。(共3分) |
(四)学术传承 | 专科开展师承工作。 | 20 | 查阅拜师资料和 跟师笔记。 | 1.建设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或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 作室不少于1个,国家级及省级工作室得10分,市级工作室得8分,院级工作室得4分;获得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不少于1位,得10分;(共10分) 2. 继承人跟师笔记、心得、医案等能体现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共10分) |
(五)中医护理 | 1.中医护理方案及技术的实施优化 ①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优势病 种中医护理方案,并结合专科护理进行优化; ②护理人员掌握《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中本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护理技术; ③制定中医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和流程并组织落实。 2.考察3个优势病种 ①开展辨证施护; ②建立具有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的专科专病护理方案或护理常规; ③对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护理进行效果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 20 | 查阅医院三年建 设周期以来相关资料及现场随机抽查2名护理人员进行考察。 | 1. ①专科未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优势病种中医护理方案,扣3分,未结合专科护理进行优化,扣1分; ②护理人员未掌握《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中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护理技术,一人次扣2分; ③制定中医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并组织落实,一项落实不到位,扣2分。 2. ①未开展辨证施护,每个病种扣1分; ②未建立具有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的专科专病护理常规,每个病种扣1分; ③未对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1分;未制定改进措施,每个病种扣1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六)中药制剂 | 院内中药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2种。 | 30 | 现场考察。 | 中药院内制剂品种数量,重点专科每少1种,扣15分。(共30分)大于5种,加5分★ 。科室中药制剂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4%(中西医结合医院≥3%)加5分★。 |
四、医疗服务(220分) | 220 | |||
(一)门诊情况 | 1.评审周期内门诊量在本专科中位居前列; 2.优势病种(三级医院: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的门诊量在本专科中位居前列。 | 20 | 查阅医院三年评 审周期以来专科 年门诊相关资料。 | 1.评审周期内年均门诊量,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门诊量由 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3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6分;位于后1/4的,不得分。(共10分); 2.优势病种的年均门诊量,按参评单位优势病种年均门诊量 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3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6分;位于后1/4的,不得分。(共10分) |
(二)住院情况 | 1.床位使用率≥85%; 2.评审周期内出院人数在本专科中位居前列; 3.优势病种(三级医院: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建设前有所增加;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人次比例不低于65%; 5.建设周期平均住院日在本专科中位居 前列;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三级医院达到15%以上,二级医院达到10%以上。★ (备注:区域外患者是指户籍或常住地不 在本市的患者)。 | 40 | 查阅医院三年建 设周期以来相关 资料及现场考察。 | 1.床位使用率(取近3年的平均值)≥85%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床位使用率<70%,不得分;(共10分) 2.评审周期内年均出院人数,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出院人数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3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6分;位于后1/4的,不得分(共10分); 3.优势病种(三级医院: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的收治人数低于建设前,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病种扣3分;(共6分)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人次比例低于65%,扣4分; 5.评审周期内年平均住院日,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平均住院日由低到高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3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6分;位于后1/4的,不得分; (共10分)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要求并逐年上升,加5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三)疗效评价 | 1.优势病种(三级医院: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疗效明显(包括:主要症状、体征、理化指标的改善等); 2.每年至少对一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的治疗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对治疗方法、优势、不足等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诊疗方案,临床疗效有所提高; 3.将国家级协作组验证的诊疗方案与本科诊疗方案进行对照,分析每个方案的优势特色。 | 95 | 查阅相关资料。 | 1.无中医疗效评估报告,每个病种扣5分;评估结果不客观,每个病种扣5分;中医疗效不明显,每个病种扣5分 ; 2.缺乏年度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扣20分;未对治疗方法进行分析、总结,扣15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 3.参与国家协作组验证的诊疗方案能与本科诊疗方案进行对照、分析优势特色,加5分★。 |
(四)病案质量 | 1.▲病历书写符合《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上级医师能够正确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临床诊疗工作,并及时进行病例讨论; 3.疑难急危重症收治比例、抢救成功率高于本区域中医类同级医院同专科水平 ; 4.中医病例质量、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等方面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符合申报专科所在医院等级评审相关要求; 5.▲评审周期内无医疗事故。 | 50 | 查阅评审周期相 关资料,并抽查10份归档病历。 | 1.▲未执行,不得分; 2.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每份病历扣1分;无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1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1分;(共10分) 3.疑难急危重症收治比例、抢救成功率高于本区域中医类同级医院同专科水平未达标,扣20分;(共20分) 4.中医病例质量、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等方面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不符合申报专科所在医院等级评审相关要求,扣20 分;(共20分) 5.▲评审周期内出现严重医疗事故(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一票否决。 |
(五)患者满意度与随访 | 1.病人满意度调查大于95%; 2.随访情况 ①建立随访制度; ②出院患者随访率≥90%。 | 15 | 随机调查30名病 人;抽查随访登记资料、实地抽查。 | 1.满意度低于95%,每降低1%扣3分,低于90%不得分(共5分); 2. ①未建立随访制度,扣5分; ②出院患者随访率低于90%扣5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五、人才队伍(50分) | 50 | |||
(一)人员结构 | 1.▲医师类别结构: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55%;或评审周期内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增加10%及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55%(中西医结合医院≥25%); 2.医师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占比达 25%,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65%; 3.医师学历(学位)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80%;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达20%; 4.45%以上的护理人员为大专以上学历,70%以上护理人员应接受过中医药培训。 | 18 | 查阅资料、核实数据、现场访谈。 | 1.▲医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需同时满足: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55%(中西医结合医院≥25%),否则不得分; 2.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3.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评审周期内,培训时间≥100学时,两项指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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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术带头人 | 1.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 2.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是省级相关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或地市级相关专业学会专业委员常委及以上。或获得省级或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继承人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 3.指导专科建设发挥中医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4.确定学术继承人。 | 12 | 查阅资料、现场访谈。 | 1.未发挥指导作用,扣3分; 2.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3分; 3.专科中医特色不突出,扣3分; 4.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3分; 5.在国家级学术团体任委员或省级学会任常委以上职务,加5分★; 6.学术带头人必须是本医院人员,非本医院人员不得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三)专科负责人 | 1.三级医院具有中医类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医院具有中医类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0岁以下,在市级及以上学会任职; 2.组织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本专科的人才梯队建设有思路、有措施; 3.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 4.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 5.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制定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 | 20 | 查阅资料、现场访谈。 |
1.专科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扣5分; 2.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无人才梯队建设思路措施,扣5分; 3.未定期召开专科工作会议,扣5分; 4.未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扣5分; 5.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有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加5分★; 6.专科负责人必须是本医院人员,非本医院人员不得分。 |
六、科研教学(170分) | 17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科研项目经费以当年立项批复或签订合同的项目金额为准,包 括纵向(国家、部/委、省、直辖市等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项目)和横向(非政府机构或者上级单位,含GCF 临床试验)的科研项目)。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6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 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20分;位于后1/4的,扣3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4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 (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二)优势病种研究 | 考察3个优势病种(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1.参加标准化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2.参与国家中医临床诊疗规范和中医临 床路径的制修订;★ 3.分析3个优势病种中医治疗的难点并 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①提出的难点符合临床实际; ②难点针对性强; ③通过中医方法有解决的可能性; ④难点解决措施符合临床实际。 | 40 | 查阅专科标准制 修订相关文件。 | 1.未参加标准化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扣10分; (共 10分) 2.参与中医临床诊疗规范和中医临床路径的制修订,加5 分★; 3.未开展中医难点分析工作,三级每个病种扣10分,二级医院每个病种扣15分; (共30分) (1)提出的中医难点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每个病种扣1~2分;(共5分) (2)难点针对性不强,酌情每个病种扣2~3分; (共10分 ) (3)通过中医方法不能解决或不能完全解决,酌情每个病种扣2~3分; (共10分) (4)难点解决措施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每个病种扣1~2分。 (共5分) |
(三)创新能力 | 评审周期内围绕优势病种在中医药基础 理论、技术、药物及设备、器械等方面有创新。 1.本专科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级、省级 诊疗方案、指南或共识; 2.理论创新(理法方药得到专家认同, 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 3.新批准的医院制剂(提供药监部门批件);★ 4.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提供专利证书);★ 5.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 有明显的临床效果。(中医特色疗法是指有别于常用的、一般的中医治疗方法且有确切疗效)。有特色疗法治疗室。★ | 20 | 现场考察并查阅 相关资料。 |
1.本专科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级诊疗方案、指南或共识,得20分;本专科牵头制定省级诊疗方案、指南或共识,得15分;参与制定省级诊疗方案、指南或共识,得10分;未参与,不得分; 2.理论创新符合要求,加5分★; 3.有新批准的医院制剂,加5分★; 4.有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加5分★; 5.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 加5分★,有特殊疗法治疗室,加5分★; 6.开展了中医传统和民间有效方开发利用工作,加5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教学情况 | 1.承担临床教学工作; 2.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每年完成市级及以上继续教育工作一项以上; 4.每年举办地市级以上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专题培训班; 5.每年接收人员进修≥5人次(每人进修时间≥3月)。 | 25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承担临床教学工作,扣5分; 2.未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扣5分 3.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要求,扣5分; 4.每年未举办地市级以上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专题培训班,扣5分; 5.每年接收人员少于5人次扣5分。 |
(五)人员培训进修 | 1.有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2.每年派出人员外出进修2个月以上≥3 人次(含护理人员≥1人次); 3.评审周期内新进临床医师持有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比例≥75%。 | 25 | 查阅相关资料。 | 1.无年度培训计划,扣10分; 2.每年派出人员少于3人次,扣5分; 3.护理人员培训少于1人次,扣5分; 4.评审周期内新进临床医师持有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比例<75%,扣5分。 |
说 明:1.以上内容总分:1000分,加分项:100分;
2.每项指标评分时只在本项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标“★ ”为加分项,单独计算,不计入总分;
4.标“▲ ”为核心指标,包括科室名称、发展规划、专科电子病历、诊疗方案、病历书写规范、医疗事故、床位数、医师类别结构。其中“科室名称、医疗事故、诊疗方案、床位数”核心指标未达到要求,不具备申报条件,一票否决;“发展规划、专科电子病历基本模板、病历书写规范、医师类别结构 ”未达到要求,则该项所对应指标总分数全部扣除;
5.综合医院参考 中西医结合医院相关指标进行评审验收;
6.推拿科、康复科、骨伤科等14个分专业修订说明及细则见附件,针灸科、妇产科、肿瘤科、肝病科、风湿病科、儿科按照《咸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开展评审;临床中药学按照《咸宁市临床中药学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开展评审。
附件1-1
推拿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评价指标三(一)中医药治疗率相关指标进行调整。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三、特色优势(380分) | 380 | |||
(一)中医药治疗率 | 1.中药饮片的使用,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5%(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5%),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50%(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50%); 2.开展中医综合治疗,适应症选择准确、技术操作规范、临床疗效明确。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专科门诊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70%(中西医结合医院≥50%);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专科出院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85%(中西医结合医院≥85%); 3.中药处方, 门诊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10%(中西医结合医院≥10%),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5%(中西医结合医院≥5%)。 |
80 |
抽查评审周期内选取时间段门诊/住院相关数据核实。数据来源:门诊数据抽查为主, 住院数据根据省卫生资源统计年报及4-2报表上报的病案首页计算。 | 1.中药饮片使用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2分; (共30分) 2.门诊和住院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比指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2分;(共30分) 3.处方占比指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2分。(共20分) |
附件1-2
康复医学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三(二)条款“优势病种康复评定率”、五(一)人员结构条款“治疗师床配比”,评价指标三(一)“中医治疗率”相关指标进行调整。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三、特色优势(380分) | 380 | |||
(一)中医药治疗率 | 1.中药饮片的使用,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15%(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10%) , 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50%(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40%); 2.开展中医综合治疗,适应症选择准确、技术操作规范、临床疗效明确。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专科门诊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70%(其中中医非药物疗法占比≥50%);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专科出院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85%(中西医结合医院≥75%); 3.中药处方,门诊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30%(中西医结合医院≥25%),门诊散装中药饮片和小包装中药饮片处方比例≥10%(中西医结合医院≥6%)。 | 80 |
抽查评审周期内选 取时间段门诊/住 院相关数据核实。 数据来源:门诊数据抽查为主,住院数据根据省卫生资源统计年报及4-2报表上报的病案首页计算。 | 1.中药饮片使用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2分; (共30分) 2.门诊和住院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人次数占比指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 ,每个指标扣2分;(共30分) 3.处方占比指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2分。(共2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二)诊疗方案 | 1.本专科明确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并制定诊疗方案;(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2.优势病种中、西医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 3.▲围绕优势病种制定诊疗方案,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明确; ②理法方药一致; ③治疗方法具有中医特色。 4.诊疗方案中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等内容;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中医思维理念的体现; ②在治疗过程中能用中医药解决的问题,首选中医药解决; ③中医技术、方法等应用情况; ④优势病种康复评定率≥95%。 6.临床路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实行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不少于3个,并制定实施方案(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7.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优化治疗方案在临床全面应用; 8.中医优势病种出院人数(前3位的优势病种出院人数总和)占科室出院总人数比例逐年增加。 | 200 | 1.抽查出院病案30份。其中三级医院提交10份PDF版全病历资料。 2.现场访谈不少于3名医师(包括:专科负责人、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等)。 | 1.本专科明确的稳定的优势病种不少于3个,每少一个扣3分(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每少1个扣4.5分);(共9分) 2.优势病种的病名不符合要求,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3分,二级医院每个扣4.5分;(共9分) 3.诊疗方案制定及优化(58分) ▲未围绕优势病种制定诊疗方案,一票否决。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不明确,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②理法方药不一致,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③治疗方法中医特色不突出,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④建设期间诊疗方案未优化,扣10分;诊疗方案缺乏优化的依据,扣10分;优化的治疗方案未能在病案中体现,每1例扣5分。(共40分) 4.诊疗方案中未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等内容,每个病种扣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优势病种康复评定率不符合要求,每降低5%,扣1分;(共15分)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共60分) ①查阅病历:30分(门诊:10分,住院20分) ②现场访谈:30分 6.未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扣9分,临床路径开展数量少于 3个,(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扣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扣4分;(共9分) 7.中医优势病种出院人数(前3位的优势病种出院人数总和)占科室出院总人数比例≥60%,得40分,每降低2%, 扣1分。 (共40分) |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五、人才队伍(50分) | 50 | ||||
(一)人员结构 | 1.▲医师类别结构: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55%;或评审周期内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增加10%及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55%; 2.医师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占比达 25%,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65%; 3.医师学历(学位)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80%;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达20%; 4.45%以上的护理人员为大专以上学历,70%以上护理人员应接受过中医药培训; 5.治疗师床配比达0.5:1;其中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康复治疗师; 6.开展脑病康复、儿童康复、骨伤康复、盆底康复(产后康复)等优势方向康复单元建设。 | 18 | 查阅资料、核实数据、现场访谈。 | 1.▲医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需同时满足: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55%(中西医结合医院≥25%),否则不得分; 2.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3.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评审周期内,培训时间≥100学时,两项指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5.治疗师床配比不达标,每降低0.1,扣1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康复治疗师不符合要求,扣3分; 6.开展优势方向康复单元建设不少于4个,每减少1个,扣2分。 |
附件1-3
脾胃病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四(六)条款内镜诊疗建设,调整六(一)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医疗服务(230分) | 230 | ||||
(六)消化内镜室建设 | 消化内科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 10 | 现场考察。 | 1.科室设置独立消化内镜室 ,未设置扣2分。 2.消化内镜诊疗设备应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参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2019年版) 》应配备有:检查胃镜、检查肠镜、染色放大内镜、治疗胃镜及超声探头等 ,未设置3分; 3.能开展内镜诊疗技术 ,包括: 内镜下息肉切除术、急诊内镜止血术、内镜下异物取出术、消化道早癌筛查术,超声内镜检查术等。未开展1项 ,扣1分。 | |
六、科研教学(160分) | 16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5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15分;位于后1/4的,扣2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3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附件1-4
肺病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四(六)条款PCCM诊疗建设,调整六(一)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医疗服务(230分) | 230 | |||
(六)PCCM建 设 | PCCM规范化建设,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 10 | 查阅相关资料。 | PCCM建设优秀单位,得10分;PCCM建设达标单位,得8分;PCCM建设培育单位,得5分;无建设0分。 |
六、科研教学(160分) | 16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5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15分;位于后1/4的,扣2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3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附件1-5
心病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四(六)条款胸痛中心建设,调整六(一)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医疗服务(230分) | 230 | |||
(六)胸痛中心建设 | 建设胸痛中心 ,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 10 | 查阅相关资料。 | 建立胸痛中心得3分;完成认证基层版得5分;标准版得8分;高级版得10分。 |
六、科研教学(160分) | 16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5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15分;位于后1/4的,扣2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3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附件1-6
老年病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四(六)“专科特色建设”,调整四(三)分值,评价指标三(二)“诊疗方案”相关指标进行调整。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医疗服务(220分) | 220 | ||||
(三)疗效评价 | 1.优势病种(三级医院: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疗效明显(包括:主要症状、体征、理化指标的改善等); 2.每年至少对一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的治疗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对治疗方法、优势、不足等进行分析、总结 ,不断优化诊疗方案,临床疗效有所提高; 3.将国家级协作组验证的诊疗方案与本科诊疗方案进行对照,分析每个方案的优势特色。 | 9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无中医疗效评估报告,每个病种扣5分;评估结果不客观,每个病种扣5分;中医疗效不明显,每个病种扣5分; 2.缺乏年度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扣15分;未对治疗方法进行分析、总结,扣15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 (共15分); 3.参与国家协作组验证的诊疗方案能与本科诊疗方案进行对照、分析优势特色,加5分★。 | |
(六)专科特色 | 建设老年友善医院。 | 5 | 查阅相关资料。 | 达到老年友善医院建设标准,得5分;无建设标准不得分;不达标则酌情扣分。 |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三、特色优势(380分) | 380 | ||||
(二)诊疗方案 | 1.本专科明确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 并制定诊疗方案;(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2.优势病种中、西医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 3.▲围绕优势病种制定诊疗方案,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明确; ②理法方药一致; ③治疗方法具有中医特色; 4.诊疗方案中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等内容。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中医思维理念的体现; ②在治疗过程中能用中医药解决的问题,首选中医药解决; ③中医技术、方法等应用情况; 6.临床路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实行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不少于3个,并制定实施方案(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7.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优化治疗方案在临床全面应用; 8.中医优势病种出院人数(前3位的优势病种出院人数总和)占科室出院总人数比例逐年增加。 |
200 | 1.抽查出院病案 30份。其中三级 医院提交10份PDF版全病历资料。 2.现场访谈不少 于3名医师(包括:专科负责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 1.本专科明确的稳定的优势病种不少于3个,每少一个扣3分(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每少1个扣4.5分);(共9分) 2.优势病种的病名不符合要求,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3分,二级医院每个扣4.5分;(共9分) 3.诊疗方案制定及优化(58分) ▲未围绕优势病种制定诊疗方案,一票否决。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不明确,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②理法方药不一致,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③治疗方法中医特色不突出,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扣3分;(共6分) ④建设期间诊疗方案未优化,扣10分;诊疗方案缺乏优化的依据,扣10分;优化的治疗方案未能在病案中体现,每1例扣5分。(共40分) 4.诊疗方案中未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等内容,每个病种扣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共15分)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共60分) ①查阅病历:30分(门诊:10分,住院20分) ②现场访谈:30分 6.未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扣9分,临床路径开展数量少于3个(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扣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扣4分;(共9分) 7.中医优势病种出院人数(前3位的优势病种出院人数总和) 占科室出院总人数比例≥50%,得40分,每降低2%,,扣1分。(共40分) |
附件1-7
肾病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一(二)条款“透析单元建设”,调整一(三)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一、基本条件(40分) | 40 | |||
(二)科室床位 |
1.▲床位数≥35张。 2.透析单元建设 | 15 | 现场考察、核实数据。 | 1.床位数达到35张得4分,每增加10张床位,增加1分;(共10分) 2.▲不满35张,一票否决; 3.有设置规范的血透室,透析机总数(含CRRT) ≥20台,得3分;开展腹膜透析且有规范随访的固定患者,得2分。 |
(三)设备配备 | 参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 5 | 现场考察设备配 备情况。 | 1.参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未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不得分; 2.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2分。 |
附件1-8
血液病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评价指标一(二)“科室床位”、五(一)“人员结构”相关指标进行调整。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一、基本条件(40分) | 40 | |||
(二)科室床位 |
▲床位数≥30张。
| 10 | 现场考察、核实数据。 | 1.达到30张得4分,每增加10张床位,增加1分; (共10分) 2.▲不满30张,一票否决。 |
五、人才队伍(50分) | 50 | |||
(一)人员结构 | 1.▲医师类别结构: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40%;或评审周期内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增加10% 及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 ≥55%(中西医结合医院≥25%); 2.医师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占比达25%,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65%; 3.医师学历(学位)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80%;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达30%; 4.45%以上的护理人员为大专以上学历,70%以上护理人员应接受过中医药培训。 | 18 | 查阅资料、核实数据、现场访谈。 | 1.▲医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需同时满足: 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55%(中西医结合医院≥25%),否则不得分; 2.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3.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评审周期内,培训时间≥100学时,两项指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
附件1-9
皮肤病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评价指标一(二)“科室床位”进行调整。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一、基本条件(40分) | 40 | |||
(二)科室床位 |
▲床位数≥20张。
| 10 | 现场考察、核实数据。 | 1.达到20张得4分,每增加10张床位,增加1分; (共10分) 2.▲不满20张,一票否决。 |
附件1-10
内分泌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四(四)专科病种覆盖,调整六(一)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医疗服务(230分) | 230 | |||
(四)病案质量 | 1.▲病历书写符合《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上级医师能够正确指导下级医师开展 中医临床诊疗工作 ,并及时进行病例讨论; 3.疑难急危重症收治比例、抢救成功率 高于本区域中医类同级医院同专科水平; 4.中医病例质量、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等方面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符合申报专科所在医院等级评审相关要求; 5.▲评审周期内无医疗事故; 6.专科病种覆盖情况。 | 60 | 查阅评审周期相 关资料,并抽查10 归档病历。 | 1 .▲未执行,不得分; 2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每份病历扣1分;无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1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1分;(共10分) 3.疑难急危重症收治比例、抢救成功率高于本区域中医类同级医院同专科水平未达标,扣20分 ;(共20分) 4.中医病例质量、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等方面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不符合申报专科所在医院等级评审相关要求,扣20分;(共20分) 5 .▲评审周期内出现严重医疗事故(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一票否决; 6.专科病种覆盖情况:(共10分) ①代谢性疾病(肥胖、脂代谢异常、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每少一个病种扣1.25分; ②甲状腺疾病(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甲状腺结节) ,每少一个病种扣1.25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六、科研教学(160分) | 16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5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15分;位于后1/4的,扣2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3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附件1-11
脑病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四(六)条款卒中中心建设,调整六(一)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医疗服务(230分) | 230 | |||
(六)卒中中心建设 | 专科卒中中心建设等级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 。 | 10 | 查阅相关资料。 | 1.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得10分; 2.综合防治中心得8分; 3.卒中防治中心得6分; 4.建设单位每降一级别扣减2分★。 |
六、科研教学(160分) | 16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5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15分;位于后1/4的,扣2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3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附件1-12
骨伤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四(二)三、四级手术占比,调整六(一)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医疗服务(230分) | 230 | |||
(二)住院情况 | 1.床位使用率≥85%; 2.评审周期内出院人数在本专科中位居 前列; 3.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建设前有所增加;(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人次比例不低于65%; 5.建设周期平均住院日在本专科中位居 前列;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三级医院达到15%以上,二级医院达到10%以上。★ (备注:区域外患者是指户籍或常住地不 在本市的患者); 7.三、四级手术占比(按照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三级和四级手术目录统计)。 | 50 | 查阅医院三年建 设周期以来相关 资料及现场考察。 | 1.床位使用率(取近3年的平均值)≥85%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床位使用率<70%,不得分;(共10分) 2.评审周期内年均出院人数,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出院人数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3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6分;位于后1/4的,不得分(共10分); 3.优势病种(三级医院: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的收治人数低于建设前,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病种扣3分;(共6分)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人次比例低于65%,扣4分; 5.评审周期内年平均住院日,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平均住院日由低到高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3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6分;位于后1/4的,不得分; (共10分)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要求并逐年上升,加5分★; 7.三、四级手术占比≥25%,得6分,每增长2%,加1分,<25%不得分。(共1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六、科研教学(160分) | 16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5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15分;位于后1/4的,扣2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3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附件1-13
外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四(二)三、四级手术占比,调整六(一)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医疗服务(230分) | 230 | |||
(二)住院情况 | 1.床位使用率≥85%; 2.评审周期内出院人数在本专科中位居 前列; 3.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建设前有所增加;(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人次比例不低于65%; 5.建设周期平均住院日在本专科中位居 前列;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三级医院达到15%以上,二级医院达到10%以上。★ (备注:区域外患者是指户籍或常住地不 在本市的患者); 7.三、四级手术占比(按照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三级和四级手术目录统计)。 | 50 | 查阅医院三年建 设周期以来相关 资料及现场考察。 | 1.床位使用率(取近3年的平均值)≥85%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床位使用率<70%,不得分;(共10分) 2.评审周期内年均出院人数,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出院人数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3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6分;位于后1/4的,不得分(共10分); 3.优势病种(三级医院: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的收治人数低于建设前,三级医院每个病种扣2分,二级医院每个病种扣3分;(共6分)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人次比例低于65%,扣4分; 5.评审周期内年平均住院日,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平均住院日由低到高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3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6分;位于后1/4的,不得分; (共10分)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要求并逐年上升,加5分★; 7.三、四级手术占比≥45%,得10分,每下降2%,扣1分。(共1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六、科研教学(160分) | 16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5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15分;位于后1/4的,扣2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3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附件1-14
肛肠外科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修订说明与细则
修订说明:增加评价指标三(三)2③肠镜检查工作量、④盆底诊疗项目,调整六(一)分值。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三、特色优势(390分) | 390 | |||
(三)特色疗法与技术应用 | 1.特色疗法 ①至少4项,并有显著的临床优势; ②积极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重视中医康复; 2.技术应用 ①专科有符合国家规范的重点病种诊疗规范和特色技术规程,至少有4项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操作规范,每年每项≥80例(以收费统计为准); ②积极应用现代医疗技术,并与中医药治疗相结合; ③肠镜检查工作量; ④盆底诊疗项目。 | 50 | 查阅特色疗法操 作规程等有关资 料,抽查出院病案50份,检查临床应用情况;查阅相关资料,抽查评审周期归档病历2份。 | 1.特色疗法(10分) ①无特色疗法,扣5分;临床优势不显著,扣2分; ②未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扣5分。 2.技术应用(30分) ①专科每年开展项目数和例数都合格,得14分;年开展项目数每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每项年开展例数不达标者,每项减少10例,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 ②未与中医药治疗结合,扣3分;(共3分) ③医师熟练掌握本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考核3人,不合格扣1分/人;(共3分) ④肠镜检查工作量年超过100例得7分;1-100例得5分;1-50例得3分; 0例不得分; ⑤开展盆底诊疗项目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六、科研教学(160分) | 16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5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15分;位于后1/4的,扣2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30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共10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附件1-15
咸宁市临床中药学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一、基本条件 | 180 | |||
(一)科室设置 | 1.▲专科科室命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满足药学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相应部门。 3.专科的面积和工作流程合理,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 | 30 | 现场考察。 | 1.▲机构没有设置相应的药剂科及二级科室的一票否决。 2.满足药学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相应部门,包括: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等得20分。每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3.专科的面积和工作流程合理,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得3分;设置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得2分。 |
(二)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 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 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配备有效 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 20 |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 1.中药房距各种污染源较近,扣5分; 2.缺少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消防设施,每少一种扣5分。 |
1.中成药调剂室、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2.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100平方米; 3.中成药调剂室面积≥60平方米。 | 30 | 1.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100平方米,扣10分; 2.中成药调剂室面积<60 平方米,扣10分; 3.中成药、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每项扣10分。 | ||
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 20 | 设备(器具)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 ||
(二)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 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相适应。 | 10 | 查阅评审周期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实地考查。 | 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
(二)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 ▲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 20 | 查阅评审周期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材料,并实地考查。 | ▲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 |
1. 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2.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包装饮片的复核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 30 | 查阅评审周期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资料。 | 1.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扣10分; 2.中药饮片调剂人员、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3分; 3.煎药室负责人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煎药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3分。
| |
有以中药内容为主的在职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20 | 无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不得分;有培训计划,未实施,扣10分;未提供原始资料,或计划落实不到位,扣5分。 | ||
二、中药饮片管理 | 320 | |||
(一)中药饮片采购 | 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供应中药饮片质量合格;医院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 30 | 查阅相关资料(如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计划、供应 商资质档案、评估记录等),实地考查。 | 1.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和流程,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定期对供应单位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每少一项扣两分; 2.列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增减调整药品率≤5%,储备不够扣2分,增减幅度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3.定期检查总结药品采购供应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至少两次,无违规采购,每少一次检查扣2分,有违规采购的,发现一次扣5分; 4.定期评估药品储备情况,有分析报告和改进措施,每少一项扣1分。 |
(二)中药饮片验收 | 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记 录完整。
| 30 | 查阅中药饮片验收管理资料及评审周期的进货质量验收记录或入库清单。 | 1.无制度或无记录,不得分; 2.制度不完善,扣10分; 3.记录不完整,扣10分。 |
(三)中药饮片储存与管理 | ▲中药饮片储存管理规范,有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设施条件,做到定期养护。 | 30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1.▲中药饮片有变质、霉变、生虫、串药等现象或无储存管理规范、制度,不得分,一票否决; 2.设施条件不完善,扣10分; 3.出入库记录、养护记录不完整,每项扣5分。 |
▲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 20 |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0张毒性中药饮片、 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处方。 | 1.▲无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制度,此项不得分; 2.无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根据专家组对其毒性中药饮片管理能力进行评估,酌情给分; 3.有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 ①未按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扣10分; ②账物不符,扣10分; ③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处方调剂不符合规定,每张扣2分,扣完为止。 | |
(四)中药饮片调剂 | ▲有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 处方的审核和调剂复核,调剂复核率100%,每剂重量误差应在±5%以内。 | 50 |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 日中药饮片处方和 调剂后的中药饮片处方20剂。 | 1.▲无饮片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此项不得分; 2.未按规定审核或无复核签字,每张处方扣5分,扣完为止; 3.重量误差不符合要求,每剂扣5分,扣完为止。 |
▲有缩短等候取药时间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 20 |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追踪3 名患者取药过程。 | 1.▲无措施,此项不得分; 2.措施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 |
(五)中药饮片煎煮 | ▲有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严格煎药全过程质量控制、监测工作。 | 40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1.▲无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或未开展质量控制、监测工作,此项不得分; 2.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五)中药饮片煎煮 | 煎药室布局合理,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 和辅助用具,流程合理。 | 20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1.布局不合理,扣5分; 2.流程不合理,扣5分; 3.设施设备和辅助用具配备不完善,扣5分。 |
▲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 | 30 |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1.▲未定期消毒、无清洁规程或无每日清洁记录,少任何一项此项不得分; 2.消毒记录和每日清洁记录不完整,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相适应。 | 10 | 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 ||
煎药操作记录完整,操作方法符合要求。待煎药物先行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剂药一般煎煮2次,煎煮时间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 物的功效确定。凡注明有先煎、后下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 30 |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0剂中药煎 药全过程。 | 1.无操作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10分; 2.煎药操作方法不符合要求,每处扣5分。 | |
▲能提供中药饮片急煎服务。 | 10 | 实地考查,并抽查非工作时间急煎中药情况。 | ▲不能提供急煎服务,或急煎不能在2小时内完成,此项不得分。 | |
三、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和点评 | 120 | |||
(一)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建设与落实 | 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符合要求。
| 20 |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0张中药饮片处方。 | 中药饮片调剂给付不符合规定,每张每种扣3分,扣完为止。 |
(一)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建设与落实 | ▲有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制度,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工作记录完整。
| 20 |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并实地核查。 | 更改:1.▲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没有此项不得分; 2.有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定期发布处方评价指标与评价结果,并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实现奖惩管理;定期进行通报和超常预警;每少一项扣3分; 3.每年开展3项以上专项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每年每项评价不少于4次,并根据点评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合理用药。专项评价项目少于3项,扣3分;每项评价次数每少一次,扣2分;评价没有结果、对应整改措施和效果的,酌情扣分。 |
门急诊处方点评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 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的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 | 20 | 1.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或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100张,扣10分; 2.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5%,或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30份,扣10分; 3.核查结果不符合,发现一个扣2分。 | ||
医师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医嘱)内容规范 完整,药名书写正确,脚注明确,“双签字”落实到位。 | 40 |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随机抽查某日中药饮片处方50张、住院病历5份。 | 1.中药饮片处方(医嘱)内容不规范,扣2分; 2.药名书写不正确,每张扣2分; 3.脚注不明确或没有书写,每张扣5分; 4.双签字要求落实不到位,每张扣5分。 | |
定期总结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结果,将点评结 果纳入绩效考核,实行奖惩管理,对不合理使用中药饮片的行为有干预措施,并落实到位。 | 20 |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随机抽查3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绩效及年内奖惩情况。 | 1.点评结果未公示,扣1分; 2.未纳入绩效考核,扣1分; 3.干预和改进措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 |
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 30 | |||
(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与使用 | ▲中药制剂配制管理规范,委托加工的制剂须经相应部门批准,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 20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1.▲无制剂配制记录或未经批准委托加工或委托加工批件不符合规定,不得分,一票否决; 2.配制记录不完善,发现一处扣1分。 |
▲中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10 | 查阅相关资料。 | ▲中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不符合规定,此项不得分。 | |
五、人才队伍建设 | 50 | |||
(一)人员结构 | 1.▲药师类别结构:科室中药师占药师总数比例≥60%;或评审周期内科室中药师占药师总数比例增加10%及以上。中医医院中药师占药师总数比例≥55%(中西医结合医院≥25%); 2.药师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占比达25%,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65%; 3.药师学历(学位)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80%;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达20%。 | 18 | 查阅资料、核实数据、现场访谈。 | 1.▲药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此项不得分;需同时满足:中医医院中药师占药师总数比例≥60%(中西医结合医院≥25%),否则不得分; 2.药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药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二)学术带头人 | 1.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 2.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是省级相关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或地市级相关专业学会专业委员常委及以上。或获得省级或全国中药传承人、全国名老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 3.指导专科建设发挥中医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4.确定学术继承人。 | 12 | 查阅资料、现场访谈。 | 1.未发挥指导作用,扣4分; 2.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4分; 3.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4分; 4.在国家级学术团体任委员或省级学会任常委以上职务,加5分★; 5.▲学术带头人必须是本医院人员,非本医院人员此项不得分。 |
(三)专科负责人 | 1.三级医院具有中药学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医院具有中药学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0岁以下,在市级及以上学会任职; 2.组织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本专科的人才梯队建设有思路、有措施; 3.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 4.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 5.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制定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 | 20 | 查阅资料、现场访谈。 | 1.专科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扣5分; 2.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无人才梯队建设思路措施,扣5分; 3.未定期召开专科工作会议,扣5分; 4.未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扣5分; 5.中药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有专科教育处方、药物咨询指导门诊,加5分★; 6.▲专科负责人必须是本医院人员,非本医院人员此项不得分。 |
六、临床用药安全 | 100 | |||
(一)中药临床药学服务
| 医院配备5名以上临床药师或每100张病床与临床药师配比≥0.6。提供中药临床药学服务,促进中药合理使用。 | 30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1.临床药师数量配备不足,每少1人扣1分; 2.药师未参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扣2分; 3.未开展咨询工作,扣3分; 4.缺少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 扣5分。 |
定期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审核、调配、核发、用药指导等行为。 | 30 |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随机抽取中成药(含中药注射剂)处方10份,住院病历5份。 | 1.未定期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工作,此项不得分; 2.点评问题无改进措施,或措施未落实(连续出现相同问题3次以上),发现一次扣1分; 3.处方或医嘱不合格,或用药不合理,每份扣1分; 4.缺少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 扣5分。 | |
(二)药物不良反应管理 | 有中药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和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中药不良反应。 | 20 | 查阅评审周期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 5份归档病历。 | 1.无制度,或无中药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不得分; 2.未按照规定上报不良反应,每例扣1分。 |
(三)健康宣教 | 对患者开展中药及中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教育。 | 20 | 查看评审周期相关资料,实地访谈3名候药患者。 | 1.未开展宣传与教育,不得分; 2.不知晓,每人扣1分; 3.缺少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 扣5分。 |
七、个性化中药服务 | 30 | |||
(一)中药个体化加工服务 | 开展2项及以上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服务(接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制作丸、散、膏、胶囊等剂型的服务)。 | 20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 1.▲设备不齐全,能力不具备,此项不得分; 2.未达到2项,少一项扣5分;未提供加工服务,扣10分; 3.服务人次未逐年增加, 扣5分; 4.缺少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 扣3分。 |
(二)中药文化挖掘与传承 | 积极挖掘整理特色中药处方,并推广使用。 | 10 | 1.▲未挖掘整理特色中药处分,此项不得分; 2.未推广使用,酌情扣分;缺少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 扣3分。 | |
八、科研教学(170分) | 170 | |||
(一)临床科研 | 评审周期内围绕中医药创新发展相关工作开展科研工作,并纳入专科发展规划。 1.评审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 三级医院:评审周期内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大于5万或至少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2项;(科研项目经费以当年立项批复或签订合同的项目金额为准,包括纵向(国家、部/委、省、直辖市等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项目)和横向(非政府机构或者上级单位,含GCF临床试验)的科研项目)。二级医院:近三年对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投入金额大于2万或至少有科研课题1项; 2.评审周期内以中药或医疗机构制剂的研发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成果1项; 3.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 | 60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将临床科研工作纳入专科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2.按参评单位本专科年均科研项目立项经费总金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位于前1/4的不扣分;位于前1/4 和前1/2之间的,扣10分;位于前1/2和前3/4之间的,扣20分;位于后1/4的,扣30分;金额为0不得分。 (共45分); 3.没有在研课题,缺一项扣5分; (共15分)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10分★; 5.承担国家级课题,加10分★; 6.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7.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加5分★; 8.有专科实验室或医院科研共享平台,加5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二)优势病种制剂研究 | 考察3个临床专科优势病种的特色医疗制剂(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1.参加标准化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2.参与临床专科优势病种的临床诊疗用药规范和指南的制修订。★ 3.分析3个优势病种中医治疗的难点并 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三级医院:3个,二级医院:2个) ①提出的难点符合临床实际; ②难点针对性强; ③通过中医方法有解决的可能性、提出解决的中药制剂处方; ④难点解决措施符合临床实际。 4.将国家级协作组验证的中药制剂与本科中药制剂进行对照,分析每个制剂的优势特色。 | 40 | 查阅专科标准制修订相关文件。 | 1.未参加标准化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扣10分; (共10分) 2.参与中医临床诊疗规范和中医临床路径的制修订,加10分★; 3.未开展中医难点分析工作,三级每个病种扣10分,二级医院每个病种扣15分;(共30分) (1)提出的中医难点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每个病种扣1~2分;(共5分) (2)难点针对性不强,酌情每个病种扣2~3分;(共10分) (3)通过中医方法不能解决或不能完全解决,未提出有效的提出解决的中药制剂处方,酌情每个病种扣2~3分;(共10分) (4)难点解决措施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每个病种扣1~2分。 (共5分) 4.参与国家协作组验证的中药制剂与本科中药制剂进行对照、分析优势特色,加10分★。 |
(三)创新能力 | 评审周期内围绕优势病种在中医药基础 理论、技术、药物及设备、器械等方面有创新。 1.本专科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级、省级 用药方案、指南或指导; 2.理论创新(理法方药得到专家认同, 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 3.新批准的医院制剂(提供药监部门批件);★ 4.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提供专利证书),新业务并且转化能力强;★ 5.开展中医传统和民间有效方开发利用工作。 | 20 | 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 |
1.本专科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级诊疗方案、指南或共识,得20分;本专科牵头制定省级诊疗方案、指南或共识,得15分;参与制定省级诊疗方案、指南或共识,得10分;未参与,不得分; 2.理论创新符合要求,加5分★; 3.有新批准的医院制剂,加10分★; 4.有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加10分★; 5.开展了中医传统和民间有效方开发利用工作,加10分★。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
(四)教学情况 | 1.承担临床教学工作; 2.开展中药学、中药调剂等相关专业技能培训; 3.每年完成市级及以上继续教育工作一项以上; 4.定期举办地市级以上中药学、中药调剂等相关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专题培训班; 5.每年接收人员进修≥5人次(每人进修时间≥3月)。 | 25 | 查阅相关资料。 | 1.未承担临床教学工作,扣5分; 2.未开展中药学、中药调剂等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扣5分。 3.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要求,扣5分; 4.未定期举办地市级以上中药学、中药调剂等相关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专题培训班,扣5分。 5.每年接收人员少于5人次扣5分。 |
(五)人员培训进修 | 1.有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2.每年派出人员外出进修2个月以上≥2 人次; 3.评审周期内新进临床药师接受专业临床药学培训比例≥75%。 | 25 | 查阅相关资料。 | 1.无年度培训计划,扣10分; 2.每年派出人员少于2人次,扣5分; 3.评审周期内新进临床药师接受专业临床药学培训比例比例<75%,扣5分。 |
说 明:1.以上内容总分:1000分,加分项:100分;
2.每项指标评分时只在本项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标“★ ”为加分项,单独计算,不计入总分;
4.标“▲ ”为核心指标,包括科室设置、中药房设置、中药饮片储存与管理、中药饮片调剂等,其中“科室名称和二级学科设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中药饮片储存管理规范”等核心指标未达到要求,不具备申报条件,一票否决;“药师类别结构、中药饮片急煎服务、”等未达到要求,则该项所对应指标总分数全部扣除;
5.综合医院参考 中西医结合医院相关指标进行评审验收。